近日,財務處針對個稅匯算清繳相關知識進行了專門培訓,解答個稅業(yè)務問題,旨在為大家提供更專業(yè)的稅務理論及實操知識,避免員工錯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時間。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將居民個人的全年綜合所得,在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指員工每月繳納的“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支出。
個稅匯算清繳計算得出的全年應納稅額與已依法預繳稅額相比較進行多退少補。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可以放棄退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需要補繳稅款的個人必須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稅務行政處罰。
這就是我們大家應該認知的個稅匯算清繳,與多銅的每位員工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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